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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政法制科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税政科 | 发布日期: 2018-07-18 10:13:07

   2018年上半年,我局税政法制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等措施,以增进财政干部法制意识、提高财政干部执法能力为切入点,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加强财政执法监督,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税政管理职能,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财政税政法制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今年年初,我局在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十九大精神进行学习的基础之上,按照十九大报告中有关指导意见,对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国家、省、市有关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进行了再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对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在思想认识上取得了一致,增强了做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此为基础,结合我市财政具体工作实际,制定和下发了《38365-3652018年法制工作要点》(阳财法﹝20183号),力求通过重点工作的全面落实来推动2018年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和能力,促进财政法治建设有序开展

     (一)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为核心,突出抓好有关有关法制建设的宣传。为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法律意识,更好地发挥财政部门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依法理财、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局三举措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宪法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成立38365-365宪法学习宣传领导小组的通知》。二是明确职责,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宪法学习宣传方案,下发《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三是注重落实,强化责任担当。20183月和4月,我局局党组组织党组成员召开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并进行学习交流。

  (二)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加强财政干部法制学习。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法律意识,提高财政干部依法理财的能力,更好地发挥财政部门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依法理财、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局以阳财法﹝20188号下发了《38365-3652018年法制宣传教育计划》,从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学法用法方式、学法用法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践,做好法治宣传培训五方面明确了我局2018年财政学法用法的工作任务。在严格规定法制学习内容和法制学习时长的同时,对法制学习的方式进行了明确说明,指出法制学习要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突出学以致用,将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侧重法治实践,把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作为普法学习的核心内容。该计划不仅是对我局2018年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布置,也是对我局2018年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的明确和细化,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统筹安排、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和带领本科室、本单位工作人员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和完成。

   三、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法治财政建设

  (一)继续做好法律顾问工作,促进财政管理服务法治化。为全面提升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严防财政部门涉法风险,促进财政管理服务的法治化、规范化,今年我们继续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财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一是继续积极配合外金科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相关工作。依据《阳泉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案例。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为依法发放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提供法律咨询。二作为我局诉讼代理人参与代理诉讼案件。在2018年上半年,作为我局代理人代理了赵双凤、李庆春诉我局履行拨付李观喧丧葬费;赵双凤、李庆春诉我局履行拨付李观喧一次性抚恤金;赵双凤、李庆春诉我局履行拨付李观喧遗属生活困难金三个行政诉讼案件的诉讼代理工作。经过庭前准备及开庭有效质证、举证及辩论。上述三个行政案件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避免我局日后工作出现被动局面。

  (二)四举措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2018年阳泉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报,我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确认有效的规范性文件6件,宣布失效的4件。而且专门发文在立、改、废各环节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密切关注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动态,及时修订现行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按照《山西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办法》把好立项、起草、审查各关口。三是确保我局规范性文件在5年有效期内,以保持其适时性。四是及时将公布废止、失效和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更新,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三)认真开展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晋财法〔20185号)要求,我局将本级财政部门权责清单和省级财政部门标准清单进行了认真比对,并向各县(区)下发了《38365-365关于推进全市财政部门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的通知》(阳财法〔20187号),要求各县(区)财政部门根据省级标准清单积极梳理,做到同一行政职权事项在省、市、县三级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并经同级编办审核后逐级上报,目前,市县两级经过对比核实后的标准清单已及时如实上报省厅。

  (四)开展2018年行政执法证件审核注册工作。根据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部署,积极行动,顺利完成了2018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核注册工作。一是严格步骤。对本单位现有持证人员与编制人员情况进行了认真比对。二是规范分类。通过比对,按照上级要求将持证人员分类标注:因单位调动、持证人已退休或者离岗等情况的人员执法证件将被注销;证件未过期、年审合格的人员,继续保留执法资格。三是及时上报。按照规定时间,将本单位审核注册信息上报市政府法制办。按照我省证件管理规定,执法人员证件每年要进行一次年审,未经审查合格的证件不具有法律效力。此次我局执法证件年审,不仅从源头上加强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而且有利于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为优化我市转型跨越发展环境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五)认真开展我局双告知认领和涉企信息归集工作。为落实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788号)和《阳泉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查并报送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底数的通知》,推进信息归集公示工作,落实好13710重点工作督办事项,我局认真完成双告知认领和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一是明确职责,强化落实。请5个相关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双告知认领企业和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并将联系人报本科室备案。为相关科室设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独立账号,以便及时落实双告知认领和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完满完成。经过统计,我局涉及行政处罚信息3条,并于规定工作日内将《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底数统计表》报送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我市此项工作的通报中,我局双告知精准推送信息认领率和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率均为100.00%

   (六)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完善业务办理系统信息填报工作。按照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的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完成行政审批事项信息梳理优化工作。一是主动对接,积极参与。积极参与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按工作要求参加工作部署和培训会议。二是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建立了分管领导主要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我局行政审批事项信息梳理优化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三是认真梳理,逐一上报。严格按照《阳泉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信息梳理优化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和申报方式上报行政审批事项梳理表和数字证书及印章采集表。行政审批事项梳理表涉及我局行政确认事项,即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包括部门信息3份表格和事项信息8份表格。数字证书及印章采集表共采集经办人员4人信息。最终圆满完成我局行政审批事项信息梳理优化的上报工作。

     四、充分发挥税政管理职能,推动税政工作圆满完成

    (一)扎实做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工作。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和税收负担情况,我市积极行动,扎实做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工作。重指导。根据财政部的统一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县级财政部门审核人员和重点企业填报人员的培训辅导,促进工作落实。抓落实。督促企业按季度将税源调查情况报送我局,通过全国税收调查网上直报系统及时上报省财政厅,圆满完成2017年审核上报和分析工作。严要求。根据财政部重新调整后的样本企业产业、总资产工作要求,经过和税务部门反复核查,严格筛选,重新确定了市阳泉田园乳业、阳光发电厂等6家会计工作质量较高,生产经营持续良好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作为2018年重点企业税源快报(季报)上报企业,确保了参与调查样本准确性和稳定性。

    (二)组织开展城建税立法调研。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地方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按照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立法计划安排,财政部、税务总局于年初正式启动城建税立法工作。为深入了解我市城市维护建设税征管情况,以及企业和基层财税部门对下一步立法的意见建议,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城市维护建设税率立法调研工作的通知》(晋财税办﹝20181号)文件精神,我局和市税务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城建税立法专题调研。推进城建税立法是国家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具体举措,通过立法手段规范征收行为。根据调研题纲,我们全面深入了解城建税政策在我市实施情况,分析政策实施中存在问题,研究吸收相关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有价值、有份量的立法调研报告并按时上报省厅。

    (三)我市成立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重要部署,切实做好我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相关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成立了以马爱锋常务副市长为组长、潘海燕副市长为副组长、10个市直有关部门协作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等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汇总改革试点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负责筹备和组织领导小组会议。

    (四)召开环境保护税改革工作推进会。319日下午,我局和税务部门联合召开环境保护税改革工作推进会,对全市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我局和税务部门领导以及市、县(区)财政、税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同时还邀请了部分环保税重点纳税企业人员参会。推进会由市财政局副局长赵玉兵主持召开。会议结束后,财政、税务、环保部门就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进行了座谈和交流,并就重点纳税企业环保、税务对口分管单位进行了具体对接。全市各相关部门上下一心,团结协作,凝聚合力,真抓实干,为我市开征环保税,保护美丽阳泉的碧水蓝天作出更大的贡献。

     五、工作亮点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理财进程。为规范财政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障财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38365-365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办法》,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和讨论通过颁布施行。《实施办法》共九章四十八条,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查范围、承办机构、决策程序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执行与后评估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并对相关环节的适用情形、实施方式等作了较为细致的规定。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可以有效提高财政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推动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促进财政管理服务的法治化,严防财政部门涉法风险,推动全面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进程。

     六、2018年下半年需要落实的工作内容

     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财政工作目标和要求,在以下几方面,继续细化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我市法治财政建设上台阶。

     1、普法和依法治理方面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履行财政职能。

     二是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认真梳理涉及的工作内容、任务和要求,准确把握工作体制机制,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宪法宣传日活动和依法行政宣传月等具体方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质量。

     四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认真完成财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推进我市财政政策法规资料库建设工作,同时,坚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防范法律风险,促进财政管理服务法治化。

     五是完善执法体系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发现管理漏洞,扎实有效推进财政法制化建设进程。

     六是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优化工作流程,规范行政行为。

     2、税政工作方面

     拓宽工作联系渠道,发挥税政机构职能,税政工作需要税务部门的大力配合,紧密的联系机制和有力的工作手段是保证税政工作职能得以充分发挥的前提和基础,财政的税政工作主管科室需要融入并借助已有的财税联系机制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以便更好地发挥财政部门税政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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