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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补贴政策改革简介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经济建设科 | 发布日期: 2018-07-06 23:28:43

燃油补贴是成品油价格调整和税费改革后,中央财政设立的专项资金。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及环境保护要求,燃油补贴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新政策从2015年至2019年,2020年以后另行制定。

2015年,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交通厅出台政策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进行改革;2017年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对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我市也先后下达了阳财建[2015]88号、阳财建[2017]73号分别对我市城市公交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燃油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

()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

分为费改税补助资金、涨价补助资金两部分。

1、费改税补助资金、涨价补助资金

12015-2019年,费改税补助数额以2013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予以保留,不做调整;涨价补助以2013年实际执行数为基数逐年递减,其中2015年减少15%2016年减少30%2017年减少40%2018年减少50%2019年减少60%

2)涨价补助数额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挂钩,2015-2019年要求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分别达到40%50%60%70%80%。达到上述推广比例的,涨价补助按应拨付补助额拨付;未达到上述推广比例的,省财政扣减当年应拨涨价补助的20%

2、公交运营补助。

2015-2019年,中央财政对达到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的市,年运营里程不少于3万公里(含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以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按照其实际推广数量给予运营补贴。

(二)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

分为费改税补助资金、涨价补助资金、退坡资金三部分。

1、费改税补助资金、涨价补助资金

2015-2019年,分配市县的费改税补助数额以2014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不作调整;分配市县的涨价补助数额以2014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逐年递减,其中2015年减少15%2016年减少30%2017年减少40%2018年减少50%2019年减少60%

2、退坡资金。

1)农村道路客运油价补贴资金中的退坡资金,以2014年为基数逐年调整。2015-2019年,分配市县的农村客运退坡资金数额为涨价补助每年减少的部分;出租车油价补贴资金中的退坡资金总额为每年涨价补助的减少数额,分两部分下达。一是补贴市县部分,分配比例为退坡资金的50%,以2014年为基数逐年调整。二是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年度考核奖励资金,分配比例为退坡资金的50%。我市根据省下达的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年度考核奖励资金,60%用于公共交通新能源车更新补助,40%用于公共交通非新能源车补贴,根据市县当年实际运营的公共交通车辆情况进行分配。

2)农村道路客运退坡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客运补助等;出租车油价补贴退坡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城乡公共交通发展,新能源出租车补助,出租车信息化建设补助等。

  (三)近年补助情况

2016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市燃油补贴3654.74万元,分别为:农村客运补贴资金404.9万元,其中费改税补助117.5万元,涨价补助201.18万元,退坡资金86.22万元(市级13.68万元,平定县35.65万元,盂县36.89万元);出租车燃油补贴资金1589.75万元,其中费改税补助422.8万元,涨价补助732.41万元,退坡资金434.54万元(市级116.63万元,平定县96.05万元,盂县221.86万元);城市公交燃油补贴1660.1万元,其中费改税补助资金628万元,涨价补助资金1032.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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