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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17〕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1、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认真总结个人在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客观实际地填写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电子版到我局网站自行下载)。
2、机关(参公)单位的优秀人数严格控制在在编职工人数的15%之内。
3、对于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有关问题的通知》给予奖励。
4、按照市委“三基建设”有关要求,我局将根据工作实际采取笔试的方式,对全局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进行基本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组织召开一定范围内的民主测评会,民主测评推荐优秀公务员,时间定于2018年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对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7、年度考核表于2018年2月9日下午6:00前交回人事教育科。
38365-365人事教育科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