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政办发[2015]6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通知》,从2015年开始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年限为2015年-2020年。该工程按每公里30万元投入,由省补助15万元/公里,市补7.5万/公里,县补7.5万/公里。2016年,全市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任务60公里,其中平定30公里,盂县21公里,郊区9公里。目前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904.5万元、市财政资金450万元,已全部下达县区。 为全面落实惠民政策,推进财政机关转变工作作风,请对我局以上工作提出意见。联系电话:6669028、666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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