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农民安居工程“一启动三加快”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农居发[2014]4号])和阳泉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阳发[2014]14号),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实施搬迁工程。我市农村地质灾害搬迁治理工作从2014年启动,治理搬迁资金按照省级50%、市级20%、县级20%、个人10%的比例分担,户均12.08万元。2016年我市计划搬迁任务87户,总投资1050.96万元。目前,市财政已将今年省、市级配套资金共计735.672万元,其中:省级配套资金525.48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10.192万元,已全部拨付至县(区)。 为全面落实惠民政策,推进财政机关转变工作作风,请对我局以上工作提出意见。联系电话:6669028、666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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